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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隆安县妇联前身是隆安县民主妇联,于1950年7月成立,1958年改称隆安县妇女联合会,1963年,县妇联配正副主任各1
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组织瘫痪。1973年4月复设各级妇联组织,县妇联配主任1名,1985年妇联配正副主任和干部5名,有乡镇妇联13个、村妇代会主任128名。2002年至今配主席1名、副主席2
名。具体人员为:
陆雪梅
主席
6521205
卢娇荣
副主席
6521205
林福英
副主席
6521205
二、工作简介
1985年以来,隆安县妇联组织围绕中心开展了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了妇女在各项工作中的“半边天”作用。尤其是1985年以来,县妇联开展了
“双学双比”、“春蕾计划”
“巾帼建功”竞赛等活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1986年以来县妇联共评比表彰了先进妇代会93个,“三八”红旗手160名,优秀妇干129名,“双学双比”女能手1091名,“五好文明家庭”1453户,在做好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县妇联早在988年就往广东省输送劳务人员。为了使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县妇联于2002年成立了隆安县妇女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培训、咨询和求职信息。1988年以来通过县妇联直接或间接输送的劳务人员有3000多人。劳务输出不仅让广大农村妇女增长了见识,也促进派了两地经济的发展。
三、获奖情况:
1、受南宁地区、南宁市妇联表彰的:
(1)1993年被授予“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
(2)1994年被授予“双学双比”先进协调小组荣誉称号;
(3)1995年被授予“巾帼建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1998年被授予“小额信贷扶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5)2003年被授予南宁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协调组织荣誉称号。
2、受自治区妇联表彰的:
(1)1996年被授予“亿万爱心献春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1997年被授予“巾帼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1999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
(4)2002年被授予“先进妇联组织”荣誉称号。
3、受全国妇联表彰的:
199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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