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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宁市“十佳巾帼创业明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开发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 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围绕推进全民创业,通过定规划、找项目、抓培训、促服务,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 积极投身到全民创业大潮中,不断创新妇女创业就业方式,加大妇女 创业扶持力度,提高妇女创业成功率, 形成 “ 城乡姐妹手拉手,创业路上一起走 ” 的可喜局面,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妇女创业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市委同意, 市妇女联合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决定于今年 4 月至 6 月在全市联合开展南宁市“十佳巾帼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民创业年活动,通过集中评选、表彰,宣传敢为人先、自主创业的女性创业典型,树立起女性创业的旗帜,营造浓烈的创业氛围,引导更多的妇女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立志创业、投身创业、勇创大业,努力实现女性群体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为全面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机构

    1 .组委会

    组委会主要由市有关领导及各主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市妇联工作人员组成。组委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策划本次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负责评选的具体事项。

    2 .评委会

    评委会由我市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组委会有关成员共同组成,负责对提名候选人资料的准确性、真实 性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的条件和被提名人的各项资料,确定候选人。

    三、评选范围

    1 .近三年来在我市城乡成功创业的女性;

    2 .本人或所创办的企业(经济实体)曾经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的各项荣誉称号。

    四、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三创”、“四自”精神;

    2 .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3 .具有奉献精神, 热心公益事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 .具有开拓精神,敢为人先,艰苦创业,积极推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和管理创新;

    5 .在城镇以企业经营为主,直接创造社会价值,经济效益显著,安置较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 在农村以创办经济实体为主,懂经营,擅管理,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6. 为发展我市的民营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1 . 宣传、推荐、提名阶段( 2007 年 4 月 27 日— 5 月 21 日) 25 天

    ⑴召开第一次组委会;

    ⑵ 在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等各大媒体发布活动信息;

    ⑶ 各县区、各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 择优向组委会推荐 2 - 5 名妇女创业典型。推荐方式可采取他荐(包括单位推荐和 3 人以上联名推荐)和自荐(自我推荐)两种方式。

    2 .候选人确定( 2007 年 5 月 22 日— 27 日) 6 天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被推荐和自荐的人选进行材料核实,并在此基础上筛选出 30 名预备候选人,提交评委会审议。评委会在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说明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20 名正式候选人。

    3 .候选人确定、公示和媒体采访宣传(时间: 2007 年 5 月 28 日— 6 月 17 日) 21 天

    ⑴通过《南宁日报》、《南宁晚报》等新闻媒体将 20 名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5 天。如遇异议,将由组委会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组委会可以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⑵组委会通过《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和南宁妇女网等媒体,向社会发放选票,接受公众投票评选。

    4 .提名审核评定( 2007 年 6 月 18 日— 25 日) 7 天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有关候选人公示的情况报告,再一次确认提名资格的准确性及被提名人的成就程度。由评委会参考公众投票结果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评定 10 位候选人为 “ 十佳巾帼创业明星 ” 。

    5 .组委会将向社会对评选出来的“ 十佳巾帼创业明星” 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典型、带动妇女创业建功,并在举办南宁市妇女创业论坛期间举行表彰仪式,邀请南宁市“ 十佳巾帼创业明星” 参加各项活动。

    六、具体要求

    1 .把握条件,体现特色。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 广泛发动和宣传 , 认真发现和挖掘典型 , 在树立典型 , 培育典型的过程中,严把条件关,把真正优秀的创业女性推荐出来。同时要体现特色,把那些克服困难、艰苦创业,下岗失业后二次创业,返乡创业,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和吸纳较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女性创业典型以及各行各业的排头兵推荐出来,以展现我市女性弘扬“三创”、“四自”精神,积极投身创业的风采。

    2 .抓住机遇,推动工作。各级妇女组织、各单位要抓住评选“十佳巾帼创业明星”的契机,掀起推进妇女创业的高潮,营 造创业氛围,引导妇女转变观念,超越自我,走上创业成才的道路。

    3 . 推荐人选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 2000 字事迹材料和 300 字事迹简介各 3 份,并提供电子版。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按照格式打印。 务必于 5 月 20 日前报 组委会办公室(市妇联妇女发展部) 。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市妇联妇女发展部)

    联系人:王桂芳 李秀乔 蒋燕萍

    电 话: 5503326 5503323 (传真)

    E - mail : nnflfzb@163.com

    地 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 2 号

    邮 编: 530021

 

附: 1. 南宁市“十佳 巾帼创业明星”候选人 ( 他荐 ) 登记表

     2. 南宁市“十佳 巾帼创业明星”候选人 ( 自荐 )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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