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妇联、团委、广播电视局、市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把我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实施国家计生委倡导的“关爱女孩行动”和全国妇联发起的“春蕾计划”,创新南宁公益品牌,构建和谐社会,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团市委、南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开展南宁2007“关爱女孩·春蕾计划”公益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我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深入,实施国家计生委倡导的“关爱女孩行动”和全国妇联发起扶助贫困女孩的“春蕾计划”,通过评选具有榜样作用的优秀女孩先进典型,在少年儿童中树立学习的楷模,展示当代女孩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面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孩,奉献爱心,为构建和谐南宁、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而贡献力量。
二、活动目的
今天的女孩,是未来的母亲。母亲的素质,将影响未来全民族的素质。本次活动,一是要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进一步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维护女孩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在活动中产生实际作用,切实扶助一批贫困女孩。同时,活动发起单位和参与单位拟将该项公益活动升级为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具有南宁特色、可以走向全国乃至世界的一个持之以恒的社会活动,努力使之成为我市著名的公益活动品牌。
三、活动定位
通过活动的设计和展开,努力创建一个全国先进公益活动的品牌典范。
“阳光接力—社会互动—扶助春蕾”是本品牌的特色和亮点。活动将以阳光女孩评选并接力、爱心帮助并接力、社会支持并接力等系列的、立体的、生动的方式,营造出全社会互爱互助氛围,将富有特色、示范有效地弘扬和谐文明的南宁精神,成为南宁公益活动领先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
四、主办单位
南宁市人口计生委、南宁市妇联、共青团南宁市委、南宁日报社、南宁市广播电视局
五、活动时间
4月底至8月下旬
六、活动项目
1、评选南宁市“十大阳光女孩”(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妇联、团市委);
2、开展贫困女孩调查行动(责任单位:市妇联、市计生委);
3、发行“关爱女孩·春蕾计划”公益明信片(责任单位:市妇联、市计生委);
4、举办义演义卖等系列“接力助春蕾”活动(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妇联);
5、设立“春蕾计划”爱心基金站(责任单位:市妇联);
6、举办“关爱女孩,让我们携手接力——南宁2007阳光女孩暨公益先行者形象宣传晚会(暂名,电视播出)”(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七、活动内容
(一)评选南宁市“十大阳光女孩”
1、参评对象
在南宁市境内学习和生活,年龄在7至14周岁(1993年6月至2000年6月之间出生)的女孩,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
(2)意志坚强、逆境奋起;
(3)勤奋好学、励志上进;
(4)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5)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凡在这五个方面中任何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家庭遵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且本人无违法行为的,均可成为评选对象。
3、评选渠道
各县(区)推荐;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和他荐)。
4、工作步骤
(1)拟于5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地点:南宁电视台演播厅。
(2)4月30日—5月22日,各县区推荐2—4名“阳光女孩”候选人;市属中小学各推荐1名“阳光女孩”候选人,经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2—4名候选人。
与此同时,面向社会接受参与评选“阳光女孩”的自荐和他荐材料,名额不限,经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后确定若干候选人。
(3)5月25日—8月20日,媒体宣传“阳光女孩”正式候选人事迹、社会投票评选(通过短信、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投票),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4)5月25日—8月20日,组织“阳光女孩”候选人参与相关社会公益活动。
(5)5月至8月,举办“关爱女孩·春蕾计划”系列接力公益活动。
(6)8月下旬,下发“阳光女孩”评选揭晓文件,举行“关爱女孩,让我们携手接力——南宁2007阳光女孩暨公益先行者形象宣传晚会(暂名,电视播出)”。
5、评选办法
(1)县区、市属中小学在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广泛参与、积极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评,择优向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推荐人选。
每个县区推荐2—4名“阳光女孩”候选人。
市属中小学各推荐1名“阳光女孩”候选人,经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2—4名候选人。
属社会推荐的材料,直接送到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额不限,经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后确定若干候选人。
(2)由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团市委、南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十大阳光女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组织领导工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在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共同负责评选工作。
6、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十大阳光女孩”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市属中小学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要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女孩的先进事迹,开创“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新局面。
(2)牵头单位。“十大阳光女孩”评选活动由各县区计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妇联、团委密切配合。
(3)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各县区、市属中小学推荐候选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保质量。
各县区“阳光女孩”候选人要征求家长同意,经其所在学校的正式推荐,经县区人口计生局、妇联、团委认真考核后择优申报。
市属中小学推荐候选人在征求家长和所在学校同意后,直接向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考核后确定该系统候选人。
(4)要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阳光女孩”推荐人选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0份,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县区人口计生局、妇联、团委审核盖章。
“阳光女孩”推荐人选文字材料须录入U盘,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所有材料(须用WORDE格式、A4纸统一打印)务必于2007年5月22日前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5864962
;联系人:覃世光;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6—2号普纳东宾馆市人口计生委。
(二)开展贫困女孩调查行动
1、调查要求。各县区要对贫困女孩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类别,了解孤女、低保户家庭女孩、残疾女孩、特困家庭女孩特别是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特困家庭女孩的基本情况;同时,所了解对象的家庭要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如实填写《“春蕾计划”扶持申请表》(详见附页),统一上报。
2、名额分配。各县区申请扶持女孩名额为:小学6名,初中6名,高中一、二年级共2名,高三年级6名。
3、牵头单位。贫困女孩的申请扶持工作由各县区妇联负责牵头组织,计生、团委密切配合。申请材料务必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妇联儿童部。联系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联系电话:5503329,联系人:梁爱梅。
(三)发行“关爱女孩·春蕾计划”公益明信片
我市将于“六一”国际儿童节前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南宁市首套公益明信片——“关爱女孩·春蕾计划”公益明信片。届时各县区、市属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发行认购工作,积极为贫困女孩募集助学资金。(具体方案另文通知)
(四)举办义演义卖等系列“接力助春蕾”活动(由市广电局宣宁公司负责,另案)。
(五)设立“春蕾计划”爱心基金站
经有关部门批准,市妇联将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在相关场所首次设立一批“春蕾计划”爱心基金站。
南宁市“春蕾计划”爱心基金站是南宁市妇联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或团体设立的募捐点,是为扶助贫困女孩读书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平台和渠道。获得授权建立基金站的单位或团体在市妇联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设置爱心募捐箱,组织开展爱心募捐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贫困女孩、扶危济困、奉献爱心。基金站所募集的款项全部上交市妇联“春蕾计划”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女孩读书费用。同时,基金站所在单位或团体可以通过参与“春蕾计划”公益活动,提升本单位或团体的社会美誉度,促进本单位或团体的事业发展,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各县区如有单位或团体意向设立“春蕾计划”爱心基金站,请与市妇联儿童部联系。
(六)举办“关爱女孩,让我们携手接力——南宁2007阳光女孩暨公益先行者形象宣传晚会(暂名,电视播出)”(由市广电局宣宁公司负责,电话:5612636,另案)。
附:1、南宁2007“关爱女孩·春蕾计划”公益大行动组委会名单
2、南宁市“十大阳光女孩”候选人推荐表
3、“春蕾计划”扶持申请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自治区妇联
共青团广西区委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发: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妇联、团委,市属各中小学
抄:市妇联
团市委
南宁日报社
市广播电视局
共印120份